- 上一篇:柏涵颁发奖项
- 下一篇:柏涵人员专业化的道路持续前进
接省局通知,由于近期个人所得税税改政策巨大,对于企业财务人员解读困难,系统升级较频繁,难于操作;为更好的让财务人员及时掌握税改政策,税务局于2018年9月10日在下午教育用品采购基地四楼会议室进行“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操作培训会”。
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之后,海量的跨省自然人将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进行信息采集、申报、缴税等,迫切需要对自然人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进行验证。总局目前已将全国纳税人身份信息与公安部国家人口库信息进行比对验证,并将验证结果下发各省,省局根据总局下发我省验证结果数据开展全面清理工作。
基于身份证件的唯一性,构建自然人全员建档理思路,自然人作为办税主体,在个人税收管理系统中为每个自然人赋予纳税人识别号.作为个人办理涉税业务的身份识别代码,以此为依据统一管理自然人的应征征收和欠税信息.归集自然人的各种涉税信息,建立自然人的唯一档案。
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领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本决定第十六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依照本决定第十七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